血拼有理用證據說話:道路交通事故官司證據指導好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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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博客來書店 本書秉承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理念,從一個個具體的案例出發,遵循問題提示、案情回放、關鍵證據、舉證指導的寫作思路,揭示各種證據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的作用,以及根據各具體訴訟請求的性質和特點,需要如何收集、准備證據,以保障賠償權利人及時、有效獲得法律保護,從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本書的寫作目的,並非單純的法學理論研究,而是試圖以分析典型案例為基礎,通過簡潔的語言,講述道路交博客來網路書店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各項訴訟請求對於證據的具體要求,告訴廣大讀者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如何正確處理,尋求及時、有效地解決糾紛的合法途徑。博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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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政玉英 鄧江源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08/01
- 語言: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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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哺餵母乳阻礙多 職場媽媽難為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鼓勵母親哺育母乳,讓剛出生的嬰兒待在媽媽身邊是重要關鍵,但國人存在母親生產完需要休息、擔心嬰兒感染等觀念,讓母嬰同室的比率下降。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指出,職場環境也是現代媽媽不哺育母乳很重要的原因,法令雖有規範哺(集)乳時間,但時間沒彈性,且企業不見得遵守,都使媽媽不利集乳。
8月第1週為國際母乳哺育週,餵母乳勝過配方奶已為國人共知,但礙於傳統觀念、職場環境,現代媽媽要親餵母乳實在不容易。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日前調查發現,國內6個月以下嬰兒以純母乳哺育率從2012年的49.6%,已連續2年出現下降趨勢,降至前年48.7%及去年45.8%,而推測可能是與母嬰同室與及早母嬰肌膚接觸未能順利推動有關。
【母嬰難同室】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表示,母嬰同室對鼓勵母親哺育母乳很重要,但台灣傳統觀念認為母親生產完需要休息,或是因擔心嬰兒受感染而寧願放嬰兒室。高宜伶說,嬰兒出生就該跟媽媽在一起,何況嬰兒室只是醫院的一個空間,並非無菌環境,反而更可能發生群聚感染,「台大兒童醫院都已經拆掉嬰兒室了。」
剛出生嬰兒的胃很小,大約只有5cc。高宜伶解釋,跟刻板印象中丟奶瓶給小孩喝不同,哺乳初期一天可能需要12至14次哺餵。高宜伶說,哺乳一次需要10至20分鐘,新手媽媽可能要更久。但傳統觀念認為母親產後要休息,且台灣剖腹產率高、起床餵奶不便等多重困難,常改用配方奶替代哺乳。
國人漸把上月子中心當成生產必須的過程,但常常因為到月子中心,反而認為自己帶不划算,而讓母嬰同室的比率下降。高宜伶強調,推動母嬰同室,不是將媽媽與嬰兒關在同一間房間就好了,而是需要更多護理進入協助,包括教導新手媽媽哺乳等衛教知識。
【法規無彈性】勞動部福祉退休司科長陳秀琴表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明訂職場母親每天有2次各30分鐘的哺(集)乳時間,且雇主不能因孕婦員工哺乳而將其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的處分。她並說,「103年12月性平法已通過員工有250人以上之雇主,須於公司設置哺(集)乳室;公司設置哺(集)乳室,依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最高一間也有2萬元補助。」
但高宜伶指出,職場環境成為現代媽媽不哺育母乳的主要原因,婦女不見得知道性平法中的哺乳時間權益,且法令沒有規定罰則,企業不見得遵守。高宜伶並說,一天2次的時間規定也不適合不同婦女需求,「有的人需要多次集乳,有的人集乳一次又可能用不到30分鐘」,她認為,集乳時間應該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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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哺餵母乳阻礙多-職場媽媽難為-10223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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